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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美國商標】美國商標第5至6年使用宣誓

美國商標註冊後,不是永久有效。商標權人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向美國專利商標局(USPTO)提出 Section 8 使用宣誓,證明商標仍持續在美國商業活動中使用,才能維持註冊效力。

未在期限內提出 Section 8 使用宣誓,商標註冊將被取消。

一、什麼是 Section 8 使用宣誓?

Section 8 使用宣誓,正式名稱為:

Declaration of Use or Excusable Nonuse under Section 8

商標權人須向 USPTO 聲明:

商標目前仍在美國商業活動中實際使用;或
商標暫時未使用,但有合理且可接受的未使用理由。

通常每一個註冊類別都必須分別提出宣誓,並附上至少一份可接受的商標使用證據。

二、Section 8 什麼時候要辦?

第一次 Section 8 使用宣誓,須於商標註冊日後:

第5周年日至第6周年日之間提出。

例如:

商標註冊日 正常申報期間
2021年6月1日 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6月1日
2022年10月15日 2027年10月15日至2028年10月15日

若錯過正常期限,通常還有 6個月寬限期可以補辦,但須另加繳官方附加費。逾越寬限期仍未提出,該商標註冊將失效。

三、Section 8 要準備哪些資料?

辦理美國商標使用宣誓時,通常需要提供:

美國商標註冊號或申請號
商標名稱或圖樣
商標權人名稱及地址
目前實際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項目
每一類至少一份商標使用證據
商標權人確認商標仍在美國使用的聲明

如商標權人名稱、地址、公司型態或代理人已有變更,也應一併確認是否需要先辦理變更。

四、可接受的商標使用證據有哪些?

使用證據必須顯示商標確實用於美國市場中的商品或服務,不是只出現商標名稱即可。

商品類商標常見證據

可提供:

商品本體上顯示商標的照片
商品外包裝、盒裝、瓶身、袋裝或容器照片
商品標籤、吊牌、貼紙
顯示商標、商品內容及購買方式的美國網站頁面
電商平台銷售頁面截圖
產品照片搭配美國銷售、出貨或購買資訊
服務類商標常見證據

可提供:

顯示商標及服務內容的官方網站
美國市場使用的廣告、宣傳頁面或服務介紹
店面、招牌、服務據點照片
顯示商標與服務內容直接關聯的型錄、簡介
線上平台、APP 或社群媒體服務頁面

使用證據應清楚顯示:商標、商品或服務內容,以及商標與該商品或服務的關聯。

五、部分商品沒有使用,還可以辦理嗎?

可以,但應誠實處理。

若註冊商標包含多項商品或服務,而其中部分項目已停止使用、從未在美國使用,或無法提出有效證據,建議在提出宣誓前評估是否刪除未使用項目。

不可對未實際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作不實宣誓。USPTO 可能要求補件或抽查使用證據;若無法提出,可能遭刪除商品項目,甚至影響整體註冊有效性。

六、Section 8 官方規費與服務費參考
項目 費用
USPTO Section 8 官方規費 US$325/類
Section 8 寬限期附加費 US$100/類
本公司美國商標第5至6年使用宣誓辦理費 NT$24,800 /類,未稅

實際費用仍須依商標類別數、使用證據、是否刪除商品項目、是否需變更商標權人資料、海外律師費及 USPTO 官方規費確認。USPTO 現行 Section 8 官方規費為每類 US$325。

七、Section 8 辦完後,下一次是什麼時候?

完成第5至6年使用宣誓後,下一次重要期限是商標註冊後第9至10年。

第9至10年期間,商標權人須同時辦理:

Section 8 使用宣誓
Section 9 商標續展

之後每10年再辦理一次。

八、已收到美國商標宣誓通知?

請提供以下任一資料,我們可協助確認申報期限與所需文件:

美國商標註冊號
商標申請號
USPTO 通知書
商標名稱
商品包裝、產品照片、標籤
美國網站或電商銷售頁面

可協助確認:

是否已進入 Section 8 使用宣誓期間
正常期限及寬限期截止日
使用證據是否符合規定
是否應刪除未使用商品或服務
是否需要變更商標權人、公司名稱、地址或代理人

提醒:美國商標使用宣誓期限以註冊日計算。未按時辦理,可能導致商標註冊失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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